营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跨境吹塑托盘商务零售进口健康发展,经国务院附和,现将跨境吹塑托盘商务零售(公司对消费者,即B2C)进口税收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跨境吹塑托盘商务零售进口商品依照货品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收买跨境吹塑托盘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自己作为缴税义务人,实习生意报价(包括货品零售报价、运费和保险费)作为完税报价,吹塑托盘商务公司、吹塑托盘商务生意途径公司或物流公司可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
二、跨境吹塑托盘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适用于从其他国家或区域进口的、《跨境吹塑托盘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范围内的以下商品:
(一)全部经过与海关联网的吹塑托盘商务生意途径生意,能够结束生意、付出、物流吹塑托盘信息“三单”比对的跨境吹塑托盘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二)未经过与海关联网的吹塑托盘商务生意途径生意,但快递、邮政公司能够一同供给生意、付出、物流等吹塑托盘信息,并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进境的跨境吹塑托盘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不属于跨境吹塑托盘商务零售进口的自己物品以及无法供给生意、付出、物流等吹塑托盘信息的跨境吹塑托盘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现行规矩施行。
三、跨境吹塑托盘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生意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自己年度生意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吹塑托盘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吊销免缴税额,暂按法定应缴税额的70%征收。跨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跨过自己年度限值的单次生意,以及完税报价跨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依照通常生意方法全额缴税。
四、跨境吹塑托盘商务零售进口商品自海关放行之日起30日内退货的,可申请退税,并相应调整自己年度生意总额。
五、跨境吹塑托盘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收买人(订购人)的身份信息应进行认证;未进行认证的,收买人(订购人)身份信息应与付款人一同。
六、《跨境吹塑托盘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另行发布。
七、本通知自2016年4月8日起施行。